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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市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
河源市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
作者:   发表日期:2017-1-5 16:18:27

一、外借图书

1、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最多可借阅图书8册,借阅期限为30天。

   2、如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,在该书无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又未因其他原因而被停止借书权时,均可自行在网上或微信公众号续借。

   3、借阅图书如有问题可到各服务台请求帮助。

 4、禁止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及各种损坏图书的行为。图书过期、遗失、损坏等,均按《河源市图书馆对于读者借阅过期、遗失和损坏书刊的规定》执行。

二、馆内阅览

   1、读者未办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,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;未办理借出手续而将本馆文献携带出馆者,将被取消其读者证持证资格,并交由安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  2、阅览室内开架书刊,按需阅取,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。

   3、报刊阅览区所藏报纸和期刊只限室内阅览。

   4、工具书、古籍、报纸、期刊只供馆内阅览使用,不作外借。

   5、读者须遵守《河源市图书馆入馆须知》,维护文明的阅览环境。


来源:

地址:河源市客家文化公园西 电话:(0762)8929000 8929555 传真:0762-89298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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